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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督徒學會
就《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的意見書

本會是由個別基督徒組成的獨立基督教團體,致力鼓勵基督徒貢獻香港社會促進民主平權及早日落實雙普選。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按上主形象被造,因而人人平等和具有尊嚴,並有共同參與管理地上事務的權利和責任。

就諮詢文件的1.12及1.13項,提出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決定》訂明2012年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的選舉不實行普選產生,而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本會對於人大常委會單方面作出的《決定》,漠視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賦予香港普選權利的原則,違反香港人期望盡快實現雙普選的意願,深表遺憾和失望。

再者,政府並未就著2017及2020如何達至雙普選明確列舉具體產生辦法及路線圖。更令人質疑的是,政府對立法會功能組別的議席不減反加,有違立法會應逐步邁向普選的原則,就是功能組別最終必須完全廢除。以上各點,充分顯示政府在政制改革上欠缺真誠。

有見及此,本會對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有以下意見:

1. 第四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建議

對於諮詢文件內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組成,本會不贊成人數的增加等同於民主成分得到提升,因為民主成分不在於數量上的代表而著重質量上以平等選民為基礎。本會以基督徒團體身份表明,反對推舉界內代表參與有關選舉。本會並呼籲全港基督教會站在三無(「無權、無勢、無票」)的一方,與民眾共同爭取透過一人一票直選方式選舉第四任行政長官。本會要求取消選舉委員會;至於行政長官的提名程序,應將提名門檻大幅降低,以確保選舉公平和具有競爭性。

2. 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建議

本會認為民生改善與民主成分不能分割。今天稱為國際大都會之稱的香港,在全球貧富懸殊居於首位,實在是香港人的恥辱。綜觀過去,有利民生的政策根本無法得以落實。例如,由04年至06年三度在立法會動議辯論的「最低工資、標準工時」;有關「回復綜援金額至2003年6月1日的水平」;以及「回購領匯股份」等有利於改善民生及改善貧富懸殊的政策,竟然因為功能組別的反對而得不到通過。功能組別偏袒大財團、進行假諮詢,以及其輸送利益之舉措,在高鐵撥款的事件中暴露無遺。若特區政府再將民眾意見視若無睹,必令政府的公信力在市民心目中蕩然無存。民間團體及市民已察覺到,需要擴大民主成分,必須完全廢除功能組別才能達至民選基礎。本會建議立即取消功能組別及分組點票制度。

(三)應即時全面檢討諮詢及法定組織的組成及架構,立即廢除區議會委任制度
我們認為民主的政制除了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以外,如何制訂我們日常生活的社會政策及行政措施亦非常重要。香港特區政府在不同政策的制定及執行過程均會成立不同的諮詢及法定組織,為其提供專業及其他意見。這些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成員代表不同階層和利益的個人及團體,參與制訂及推動各種公共政策,共同商議和決定如何分配社會資源。故此,諮詢及法定組織應讓不同階層之人士有平等機會去參與,使組織能容納更多和多樣背景的成員。我們認為民主的政制發展應開放這些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參與機會,讓每一位市民皆能盡其力參與社會,取消用人唯親的委任制度,特別在區議會的成立上。民主選舉已有二十年的實踐,應即時立法廢除區議會委任制度。

綜合以上的意見,本會強烈要求政府:

  1. 採納民間意見,重新修訂2009年政制諮詢文件,再進行公眾諮詢;
  2. 遵照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原則,落實港人2012雙普選的權利;
  3. 立即取消小圈子的選舉委員會,貫徹實行平等民選基礎;
  4. 以一人一票方式直選第四任行政長官,及將提名門檻大幅降低;
  5. 立即取消功能組別,立法會全體議員由直選產生;
  6. 即時立法取消區議會委任制。

本會認為港人已具備足夠成熟條件履行當家作主的政治參與。並且,政制改革不能只從行政及立法的選舉機制著手,更需要從官員問責制的效能、諮詢組織的民意代表、開放足夠的資訊及論壇讓公眾表達意見。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

聯絡人:署理總幹事  龔立人
    事工幹事    黃美鳳、鄧穎暉

聯絡電話:2398-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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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05/0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