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

 

    这书信包含了我们目前所讨论的三大主题,并一些重要的话语。因读者有面临背道的危险,所以有关其背景的话必须加以说明。书信中的某些话,是在特殊情况下说的。

 

悔改

 

    含有这概念的经文有三处,一处(十二 17)讲到以扫的被弃,虽然他悔改,却发现再也没有门路了(或确定地说,是无处可悔改了)。这似乎是说,他再也不能改变因犯罪所造成的处境。这段被引用来警告那些以为任意犯罪是无关紧要的人。

另一处用悔改字样的是希伯来书六章,且连于背道的事。六1在劝诫读者,不要『再立懊悔死行的根基』。在新约其他文献中,除了希伯来书,没有在行为上提到死的(参九14)。死行也许是指表面上看来是一种工作,但实际上却缺乏能力。基督徒被要求应看犹太教因行为称义是死的,因为行为总是无法达成它们的目标(参第四章有关保罗对行为称义的讨论)从一个犹太教徒变成基督徒,必然已经过了懊悔靠死行得救的过程,因此不可再重复,这里就是在警告这种想法。

来六4是关乎悔改更难解释的话语。经文断定,凡尝过天恩滋味却又离弃真道的,是将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这样的人就不能再有悔改了。对此我们只能有一种解释:就是像这样的人,等于判明自己和那些钉基督十架的人一样。没有一种背道比这更甚的了。彻底否定基督徒的全部信仰,弃绝基督徒最重要的信息(基督的十字架),有什么比这更彻底的呢?这话不但说出了悔改对基督徒的无上重要,也显示了那些弃绝信仰的根本上就对此毫不重视(见下文对『恩典』的进一步讨论)悔改是一个人能享有圣灵的首要条件,是基督徒经历新生命不可或缺的要件。

 

信心

 

    信心在本卷中属主要信息。它以各种方式来说明,虽然最有意义的是十一章所罗列的各信心人物的名单,和章首特别对信所下的定义。作者用意并非要为『信』下一严谨的定义,而是要标明他所研究的方向。

    作者认为,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未见之事的确据』(十一1)。我们应注意到,这『信』字并无冠词,因此是指一般的信心,虽然多少是特指着基督徒的信而言。假如hypostasis,在此译作『实底』,是为了带出这个意思,那么『信』确实是所期望之事会实现的意思。照这意思,它就与神的信实这主题密切连接了。这点,本书信已谈论甚多。不过,hypostasis又可翻译为『本体』(如一 3)如果这是本段经节所含的意思,那么它的意思是说:信是所望之事的实体。不论那一种意思,都与保罗对信的意义乃信托于基督一致。另一个是用『确据』(elenchos)来解释,意思是说:信就是赋与未见之事以实体的意义。这二种说法都认为,信具有其证实的功能。

在信心英雄榜的事迹中,说明了他们在遇到无数艰难时因信而有的忍耐。盼望和对未见之事的展望,当然扮演了榜中的主要角色。但在结尾处作者却认为,这些人若不能与我们同得所应许的,就不能完全(十一4O),他并且断言,耶稣是我们的信心创始成终的那位(来十二2)。作者似乎认为,耶稣是古人及当代人的启示者。换言之,他认为过去的世代都是朝着同一个信的方向前进,直等耶稣来到,才完全明白信的意义。在这案例中,带冠词的『信』似指整个基督徒所持的立场。但是,这仍缺乏像保罗所着重的个人委身的观念。

希伯来人被劝勉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六12)。效法信者的主题,在十三7再度出现。从这二例可以看出,『信』有坚定持守之意;与三6;十23勤勉收信人要坚持到底的意思相同。因这缘故,信心与盼望便紧紧连接一起了。

附带在信心例子之后的,是三、四章对那些缺乏信心之人的结局令人震撼的说明。不信的人就不能进入所应许的安息,含有唯有信心的人才能确实进人安息之意。以色列人听到的信息对他们没有帮助,因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相调和(四2)。这种信的概念,最接近希伯来人把信当做占为己有之行动的概念。在六 1指出,所信的对象是神(epi theon),不是基督。也许有人对信中缺乏保罗书信所具的诠释而感到奇怪。这点我们必须了解,这是由于作者对收信者之情况已有许多预设的缘故。他们已经明白『神话语道理的开端』,现在他们最需要的,是建树更大的信心伟迹。

 

赦免

 

    在某种意义上,本书信可谓是人之致力于接近神。赦罪提到二次(九22;十18),第一次以赦罪连于流血,显示基本上连于献祭体系。第二次同样提到罪已得赦免,不用再为罪献祭了(就如已立之新约;参所引耶卅一33, 34)。虽然在新约底下的赦免仍基于献祭的意义,但已不像旧约必须重复献上,它是一次完成且是一劳而永逸的事了。作者看赦免和赎罪的教义密切关联。的确,根据以上二章所提,赦罪的概念是我们对献祭的全部讨论的基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