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舊約綜讀概論
本《舊約聖經─聖經神學註解本》是以文法(grammatical)、文學(literal),歷史(historical)的釋經原則為基礎,透過結構式(structural)的研經方法,去分析註解舊約的書卷,但同時以聖經神學的主題為主線,去掌握舊約聖經的內容,並貫通舊約(甚至整部聖經)的中心信息。簡單來說,本《舊約聖經─聖經神學註解本》是要幫助我們紮實地既概括又整合的去閱讀舊約。
在進入註解舊約各書卷之前,我們先來概論一下整本舊約(有時在某些地方甚至需要概論整本聖經)。
究竟“舊約”是甚麼?究竟“約”又是甚麼?我們先來思想“約”的意義。
A.“約”的意義
1. 從舊約看“約”
a. “約”(希伯來文b~r!f)是一個法律上的用語;就像“契約”,有關雙方進入一種彼此都受條文約束的關係裡;
b. 在舊約裡,這種“約”的關係,原不是指像商業合約那樣由立約雙方經協議而制定的“契約”。它乃像古代戰事後戰勝國與戰敗國所訂立的附庸條約(vassal treaty)。這種不公平的條約有它既定的格式(參“申命記”註解),內容也是由戰勝國單方面制定,戰敗國只能接受。附庸條約的意義乃在:順服戰勝國者生,背逆戰勝國者亡。所以“約”是一個選擇生死的事情,一個極嚴肅的事情;
c. 人類犯罪後,神願意主動與人進入一種約的關係裡,讓活在神的審判和死亡中的人有得生的機會。神與人這種“約”的關係,雙方都受約的條文約束:
(1)人若肯悔改回轉歸向神,神就必須接納人,給人新生和祝福;
(2)人若不肯悔改回轉歸向神,人就無法得著神所願意賜下的新生和祝福,他就只能夠繼續留在神的審判和死亡之中。
d. 這些條文,不是人與神商議決定的,而是神單方面決定的。犯罪受罰的人本來就沒資格得生,所以也沒資格與神在約的內容上討價還價;
e. 神在約中所制定的,固然是完全出於神的意思,但它卻又是完全為了人的好處而制定,所以完全談不上對人公平不公平。
2. 從新約看“約”
a. 在新約時期,希臘文裡並沒有能夠用來翻譯上述希伯來文的“約”(b~r!f)的意義的字:在希臘文裡有“約”(sunth4k4)一字,是“合約、契約”的意思,但它正表示約的內容是由立約的雙方協商制定,這是聖經所絕不認同的;
b. 七十士譯本選用了另一個與“約”有關的字。它雖然不是最自然的用字,但強調了所要強調的,那就是“遺囑”(diath4k4)一字。“遺囑”一字有幾方面可取之處:
(1)遺囑仍是一種“約”,經正式的途徑訂立;
(2)遺囑在立遺囑者死後才生效;換言之,約是經過立約者的死亡而生效(比較來九18主耶穌“流血”而立新約);
(3)有資格領受利益的人固然可以選擇拒絕領受遺囑所列明賦與他的利益,但他若要領受有關的利益,他就必須依遺囑的內容行事;
(4)遺囑的內容乃由主動立約者(訂立遺囑者)單方面訂立,領受利益者不能商議遺囑的條款要求。
b. 新約作者沿用了這個翻譯或意像來解釋“約”的觀念(參來九15-22)。
B.“舊約”的所指
“舊約”一語其實是有兩方面的所指:
1. “舊約”是指聖經的頭一部分
a. 基督教的經典(聖經)是由兩部分組成:舊約和新約
b. 舊約聖經可以分作四個部分:
(A)摩西五經
(B)歷史書
(C)詩歌智慧書
c. 中文聖經(英文聖經亦然)的舊約目錄,基本上是依舊約七十士譯本(希伯來文舊約的希臘文譯本)的目錄;它跟希伯來文舊約的目錄有所不同。兩個目錄對照如下:
|
中文(英文)舊約聖經目錄 |
希伯來文舊約聖經目錄 |
|
(A)摩西五經 |
(A)律法書 (Torah,或稱“訓誨書”) |
|
創世記 |
創世記 |
|
出埃及記 |
出埃及記 |
|
利未記 |
利未記 |
|
民數記 |
民數記 |
|
申命記 |
申命記 |
|
(B)歷史書 |
(B)先知書(Prophets) |
|
約書亞記 |
約書亞記 |
|
士師記 |
士師記 |
|
路得記 |
|
|
撒母耳記上下 |
撒母耳記 |
|
列王紀上下 |
列王紀 |
|
歷代志上下 |
|
|
以斯拉記 |
|
|
尼希米記 |
|
|
以斯帖記 |
|
|
(C)詩歌智慧書 |
|
|
約伯記 |
|
|
詩篇 |
|
|
箴言 |
|
|
傳道書 |
|
|
雅歌 |
|
|
(D)先知書 |
|
|
以賽亞書 |
以賽亞書 |
|
耶利米書 |
耶利米書 |
|
耶利米哀歌 |
|
|
以西結書 |
以西結書 |
|
但以理書 |
|
|
十二小先知書(何 珥 摩 俄 拿 彌 鴻 哈 番 該 亞 瑪) |
十二書卷(何 珥 摩 俄 拿 彌 鴻 哈 番 該 亞 瑪) |
|
|
(C)寫作(Writings,或稱“聖卷”) |
|
|
詩篇 |
|
|
約伯記 |
|
|
箴言 |
|
|
路得記 |
|
|
雅歌 |
|
|
傳道書 |
|
|
哀歌 |
|
|
以斯帖記 |
|
|
但以理書 |
|
|
以斯拉記 |
|
|
尼希米記 |
|
|
歷代志 |
d. 十二小先知書在七十士譯本的先後次序為:
何/摩/彌/珥/俄/拿/鴻/哈/番/該/亞/瑪
e. 討論聖經的目錄,難免涉及聖經正典的問題,參下文“舊約正典概論”;
f. 為使希伯來文舊約書卷的數目與希伯來文字母的數目相等(即為“
g. 中文(英文)舊約目錄分類和希伯來文聖經(舊約)的目錄和分類有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1)相同的地方:
(a)兩個目錄都將摩西五經歸為一部;
(b)兩個目錄都將許多先知書歸屬先知書。
(2)不同的地方:
(a)中文聖經將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等書卷歸為歷史書的分類;希伯來文聖經則將這些書卷歸屬先知書。猶太人傳統再將希伯來文聖經所收納的先知書劃分為“前先知書”和“後先知書”兩部分:
〔1〕上述的歷史書是歸屬“前先知書”;
〔2〕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和十二小先知書則歸屬“後先知書”。
(b)“後先知書”所包含的就是先知的寫作,所以我們容易理解這些書卷被放在先知書的類別裡;
(c)至於為甚麼將歷史書歸屬先知書,原因大概如下:
〔1〕猶太人傳統認為這些歷史書都是由先知或有先知身分的人所寫,所以算作先知書;
〔2〕這些寫作部分記錄了一些先知的事奉(例如:撒母耳、拿單、迦得、以利亞和以利沙、以賽亞、及一些不記名的先知神人);
〔3〕這些寫作有著先知的事奉的意義和功用。先知的事奉包括兩方面的功用(參先知書導論):
〔a〕預言未來的事情
〔b〕宣告神的心意
〔4〕雖然先知預言是很突出的事奉,但先知事奉的重點乃在宣告神的心意,多過預告將來的事情。從這個角度來看,歷史書的作者正是要透過記錄和整理以色列人先前的經歷和歷史,向當代和歷代讀者宣告神的心意。這樣,歷史書就有著先知書的功用。所以猶太人將歷史書歸屬“前先知書”;
〔5〕對於被擄歸回的以色列人來說,先前的歷史(尤其是百姓在先知的引導和警告裡如何失敗和受罰),確實有著很重要的啟示和指導的作用,這個跟以斯拉記等歷史書(記被擄歸回的百姓當代或近代的歷史),顯然是有著不同程度的意義。
(d)不同的還有,希伯來文聖經將我們習慣稱做“詩歌智慧書”的書卷(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歸屬第三類(稱做Writings, 可譯做“寫作”或“著作”,也有譯做“聖卷”的)。雖然這第三類還有也可算作詩歌書的耶利米哀歌,但這第三類卻又不盡是詩歌書。裡面還有:
〔1〕我們稱為歷史書的路得記、以斯帖記、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歷代志;
〔2〕以及先知書(除了耶利米哀歌,還有但以理書)。
(e)箇中原因,我們或可以這樣推想:
〔1〕這第三類其實原先真是作為“詩歌智慧書”的,所以我們習慣稱做“詩歌智慧書”的書卷(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都包括在內;
〔2〕由於耶利米哀歌也是一卷詩歌性質的書,從書中滿有反省和仰望的角度來看,它也是一卷滿有智慧的書卷,所以將它收納在這個類別裡;
〔3〕此外,大概也基於一些實用的原因,他們將某些書卷也歸在第三類裡。猶太人在被擄歸回後會在他們的五個節期裡分別誦讀一個書卷(稱為五書卷,Megilloth):
路得記 ——在五旬節誦讀
以斯帖記 ——在獻殿節或普珥日誦讀
傳道書 ——在住棚節誦讀
雅歌 ——在逾越節誦讀
耶利米哀歌 ——在贖罪日誦讀
為此,路得記、以斯帖記(和耶利米哀歌)也自然的歸在第三類裡面。
〔4〕至於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和歷代志:
〔a〕它們都是成書在被擄歸回之後,跟先前的歷史書有不同的意義;
〔b〕在猶太人傳統裡,前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等歷史書)是帶有先知啟示的作用,但以斯拉記等歷史書乃是記述百姓在被擄歸回之後,如何回應先前的先知所作的啟示。對當代的以色列人來說,先前的歷史書與當代的歷史書是有著不同的意義;
〔c〕對於後期的以色列人來說,以斯拉記等歷史書雖然也盛載著神的啟示,但它們主要是記錄他們的歷史,性質較近似“歷史書”,所以沒有它們放在“前先知書”裡面;
〔d〕至於歷代志,它是要追溯猶大家的史系,並強調箇中的宗教意義(建造約櫃的帳幕、聖殿、宗教改革和祭司利未人的事奉),好支持被擄歸回的猶大人建造聖殿和扎根興盛,跟成書在被擄期間的列王紀,目的要較闊面的去記述先前的歷史,好作後人的鑒戒,是有所不同。
h. 舊約聖經涵蓋由亞伯拉罕至以斯帖或尼希米近二千年的日子,以及在亞伯拉罕之前難以確定的年數;整本舊約聖經經超過三十人之手(包括:摩西、約書亞、撒母耳、耶利米、大衛、所羅門、多位詩篇作者、眾先知)、使用兩種文字(希伯來文、亞蘭文)、透過多種文體、在神的默示之下寫成;
i. 順道一提,舊約目錄(中英文目錄)和新約目錄有著一些對應的地方:
|
舊約 |
舊約基礎: 摩西五經 |
民族歷史: 歷史書 |
生活作品: 詩歌智慧書 |
啟示作品: 先知書 |
|
新約 |
新約基礎: 四福音 |
教會歷史: 使徒行傳 |
生活作品: 書信 |
啟示作品: 啟示錄 |
(1)舊約和新約都可以分成四個部分;
(2)開頭的書卷(摩西五經和福音書)記載有關時期開頭的歷史,它們成了其後的歷史一個發展的基礎:以色列人的歷史源自摩西五經所記載的以色列人的蒙拯救(出埃及),新約教會的歷史則源自四福音所記載的主耶穌的生平和所成就的救贖;
(3)跟著的書卷(舊約的歷史書和新約的使徒行傳)就分別接續摩西五經和四福音,記載有關群體(舊約以色列民和新約教會)的發展歷史;
(4)接著的,在舊約為詩歌智慧書,在新約則為書信(保羅書信和普通書信)。兩者都涉及如何在現今的歷史裡學習活出敬畏神的智慧人生;
(5)最後是啟示性的寫作,在舊約有大小先知書,在新約則為啟示錄。兩者都從現今的生活翹望將來,兩者都遠望直到新天新地的降臨。
j. 舊約聖經所涉及的時期,我們就簡稱之為“舊約時期”。聖經的頭一部分之所以叫做“舊約”,是因為當中記載了神與人在舊約時期所定立的舊約。這就帶我們去思想“舊約”的另一個所指。
2. “舊約”是對在舊約聖經記載的時期裡神與人所訂立的諸約的一個總稱
a. 舊約聖經記載到神曾經與以色列人的好幾位先祖立過約,先後有:
(1)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創十五)
(2)神透過摩西與以色列民立約(出十九)
(3)神與非尼哈立約(即利未的約,民二十五10-13;比較耶三十三21)
(4)神與大衛立約(撒下七1-17;耶三十三21)
b. 這幾個約,雖然是跟不同的人訂立,但實質上是同一個約(參下文關於舊約和新約的救恩的討論);
c. 由於這幾個約是記載在舊約裡,而耶利米書(耶三十一31-34)又預言將來會有一個“新約”,所以舊約聖經所記述的這幾個約就統稱為“舊約”;
d. 事實上,希伯來書(來八10-15)就引述耶利米書的預言,以主耶穌降臨之前的諸約為舊約,以主耶穌所成就的約為新約;
e. 雖然保羅一而再的以亞伯拉罕的信來引證新約因信稱義的道理(羅四;加三),即亞伯拉罕的約在本質上是與新約相同,但由於是發生在舊約時期裡,我們也將它劃入舊約之內──其實舊約裡的諸約在本質上都是跟新約相同的;
f. 舊約也提到神有其它的約。嚴格來說,這些約雖然都記載在舊約聖經裡,但並不歸入我們所說的“舊約”之內:
(1)神與亞當的約(何六7“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
(2)神所立“白日黑夜的約”(耶三十三20-21“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g. 由於聖經的頭一部分記載神與人所定立的舊約,因而被稱為“舊約聖經”,照樣,由於這些舊約是發生在舊約聖經所記載的時期裡,也就是發生在新約來臨之前的時期裡,於是這段時期也叫做“舊約時期”──雖然嚴格來說,舊約時期是由人犯罪之後才開始,但許多時候,我們都不再這樣仔細劃分了;
h. 在舊約和新約之間的時期,就叫做“兩約之間時期”。
C. 舊約的重要
雖然我們新約信徒是生活在新約時代裡,而我們接觸新約的機會通常也比接觸舊約的多,但舊約聖經對我們新約信徒來說,仍是絕對重要的:
1. 舊約是整本聖經的一部分,是神整體啟示的一部分。雖然有謂舊約是較著重透過歷史來啟示的書卷,新約則是較著重透過說話來啟示的書卷,但二者是前後相關相連,合成一個完整的啟示。事實上,保羅在提後三16就是這樣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這裡說的“聖經”主要就是指保羅當代的教會所使用的舊約聖經。所以舊約聖經跟新約聖經一樣,都是神的說話。新約信徒理當鄭重看待。
2. 舊約是聖經的頭一部分,跟新約所記載的是同屬一個故事的內容。舊約的記載讓我們知道神救恩事情的開始和發展。舊約乃為新約事蹟的背景。讀故事者理應由故事的開始讀起,所以舊約是新約不可少的一部分。
3. 雖然主耶穌的救恩在新約時候作成,但當中的許多道理,早在舊約已經透過不同的渠道宣告過了。舊約內容可以在多方面豐富或幫助我們明白新約的意義。舉凡舊約的歷史、預言、預表,以及神學,都指向新約。雖然神學的巔峰是在新約,但一個沒有舊約的神學總是個不整全的神學。聖經神學就說明了神學是怎樣從舊約發展到新約,當中的過程就是神偉大的救贖工作。事實上,舊約和新約都關心人類的救恩。它們有著相同的主題,都以基督為中心,以救贖為基礎,以安息為目標。新約的希伯來書就是從舊約獻祭的體系來說明新約基督的救贖的豐富意象和意義。
D. 讀舊約的困難
我們知道舊約的重要性,但讀舊約的困難有時卻又叫我們對讀舊約的興趣和熱忱打了折扣。是的,我們承認讀舊約是有它的難度,例如:
1. 舊約與我們有著遙遠距離─
a. 在時間上:舊約涉及的時間由創造至主前五、六世紀,跟主後二十一世紀的我們,在時間上相距了二十六個世紀(甚至難以計算的時間鴻溝);
b. 在語言上:舊約聖經不是用我們的母語來寫成的(當代的世界還有更多別的語言,那就更不用說了)。語言上的不同,有時可以嚴重影響我們對舊約的認識;
c. 在文化上:舊約記載的民族國家有他們的文化,當代不同的民族也有他們自己的文化。我們要抽離自己的文化去了解他們的文化,從而認識舊約內容,也是不容易的事情;
d. 在地理上:舊約的人物事蹟是發生在今日的中東(或稱古代近東)一帶,縱然今日的交通發達,旅遊方便,但在一般情形來說,要我們活在東南亞或別的地方的華人,設身在中東的地理環境去掌握舊約事蹟的情節,有時也是有它的難度的;
e. 在歷史上:舊約涉及的時期很長,涉及的歷史事蹟自然也很多了。不但是聖經的歷史與我們有距離,就是聖經的內容也是經過挑選的。舊約所記載的事蹟,並不是當代歷史的全部。當代的人活在他們的年代裡,較容易不需刻意就可以補充有關事蹟的某些背景和情節;但對今日的讀者來說,這方面實在是一個挑戰。此外,我們要認識舊約歷史,許多時候也得同時認識當代別的民族的歷史,而這些經外資料許多時候又是繁多、零碎和遙遠的。
2. 舊約經文篇幅太多─舊約的篇幅為新約的三倍,裡面涉及的人物、地方和事蹟也比新約的為多,我們去掌握舊約的內容需時也較多,難度也較高了。
3. 舊約平行經文眾多─新約固然有四福音的經文互相平行,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彼得後書和猶大書也有對照的地方,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也有互相穿插的地方,但舊約裡平行的經文就更多了:例如在摩西五經裡,申命記與出埃及記至民數記的內容互相對照,歷代志與撒母耳記和列王紀互相平行;此外,先知書與歷史書互相穿插的情形就更複雜了。
是的,讀舊約的困難是有的,但我們還是可以想辦法克服它,或是減低它對我們閱讀的攔阻:
1. 多讀舊約經文(連同正確的研經釋經法)─這是最基本而重要的方法。多讀就多熟識,多熟識就減少疑難,並能從較闊的角度去思想所遇上的疑難。
2. 明白舊約與新約的關係,掌握聖經連貫的信息─舊約信息是整本聖經的一部分,它的意義離不開新約。明白新約有助我們明白舊約;明白新約和舊約的關係,就能幫助我們明白舊約的信息。在這方面,掌握聖經神學的主題就至為重要。
3. 多參照歷史地理資料─聖經歷史是古代近東歷史的一部分,以色列人也是生活在 一片確實的地土之上。多研讀古代近東的歷史,多認識巴勒斯坦和鄰近地區的地理環境,一定會幫助我們明白和掌握舊約聖經的內容。
4. 參讀《編年合參聖經》─論到掌握聖經的歷史,筆者所編的《編年合參聖經》應該是一個值得參考的資料。它是從“編年”和“合參”兩方面去將整本聖經的內容,整合成一本時序有條理和記述較整全的聖經。編年與合參,縱橫交錯,要為讀者整理和建議一個涵蓋整本聖經的年期和內容的架構來。
E. 舊約的文字
舊約是用舊約時代的文字寫成,主要是希伯來文,但有少部分是用亞蘭文寫成。我們若能對以下幾種與舊約有關的文字略為認識,也是好的。
1. 希伯來文
a. 範圍:舊約裡除了部分經文是用亞蘭文寫之外(參下段),其餘都是用希伯來文來寫的;
b. 例子:創一1(經文由右讀向左):
`#r,a'h' taew> ~yIm;V'h; tae ~yhil{a/ ar'B' tyviareB.;
c. 為方便不熟識希伯來文的人也可以讀出希伯來文的文字,我們會用音譯的方法(transliteration)用英文字符來加以表達,例如創一1:b~r4>%@f b1r1> >?l-h@m >
d. 學者以挪亞三個兒子(閃、含、雅弗)的名字來將語言分類。亞伯拉罕和以色列民是閃的後裔,所以希伯來文是屬於閃族語言;
e. 希伯來文聖經的“馬所拉抄本”(Masoretic Text,簡稱MT),就是我們目前所接納、由猶太人傳統中一班稱為“馬所拉學者”(Masoretes或Masorites)的經文抄寫權威所保存和加上標點與讀音的希伯來文聖經抄本(猶太人稱他們對舊約經文所有的傳統資料為“馬所拉”〔Masorah〕)。大約在主後500年,猶太人中有兩個馬所拉陣營,一個在巴勒斯坦的提比利亞(Tiberia;可稱為西方陣營),一個在巴比倫的Sura(可稱為東方陣營)。但到主後九世紀,東方陣營的兩個馬所拉學派ben Asher及ben Naphtali所保存的經文成了主流的經文。主後十四世紀,這兩個家系的經文合成一個傳統經文,稱為“被接納的經文”(textus receptus;或叫做“received text”)。這個希伯來文經文成了Rudolf Kittel所編的Biblia Hebraica(簡稱BHK)頭兩個版本所依據的經文。其後的(亦是目前所流行的)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簡稱BHS)則是依據主後1009年或1008年屬ben Asher家系的Leningrad Codex B
f. 認識希伯來文是研讀舊約很有用的一個工具;
g. 雖然新約聖經是用希臘文寫成,但當中也有希伯來文的文法和表達的方法,所以認識希伯來文也有助我們明白新約中用上希伯來文語法的地方。
2. 亞蘭文
a. 範圍:五處地方─創三十一47(其中的“伊迦爾.撒哈杜他”,原文為兩個亞蘭文字);耶十11;拉四8至六18,拉七12-26;但二4b至七28;
b. 亞蘭文也屬閃族語言,所以在文法上與同屬閃族語言的希伯來文多有共通的地方,所用的字母跟希伯來文的也相仿,但當然在一些用字的串法(spelling)和文法上仍會有不同的地方;
c. 認識亞蘭文當然有助於研讀上述聖經中用亞蘭文來寫的經文,也可以透過亞蘭文研究經外的亞蘭文獻,從而幫助我們認識聖經以外的許多資料。
3. 希臘文
a. 舊約聖經原不是用希臘文來寫的,只是舊約聖經後來被翻譯成希臘文,所以認識希臘文對研讀舊約也有幫助;
b. 希臘文的舊約稱做Septuagint,這名稱習慣上譯作“七十士譯本”(代號LXX);
c. “七十士譯本”原是指最早期的希伯來文摩西五經的希臘文譯本,但這個名稱後來被用來泛指整本舊約聖經(甚至包括舊約的次經)的希臘文譯本。猶太人傳統說七十士譯本是在主前三世紀中由埃及王多利買二世(Ptolemy II;約主前285-247年)下令,由在埃及亞歷山太(Alexandria)的七十位(或七十二位)猶太人長老合力譯成(因而有“七十士譯本”的稱謂)。七十士譯本成了早期教會所愛用的舊約聖經譯本,因而不大受猶太人的歡迎;
d. 七十士譯本有好幾個版本或叫法:
(1)“LXX”這個代號經常是特指七十士譯本的Lucianic版本(Lucian死於約主後312年);
(2)《古希臘文譯本》(Old Greek)或《七十士譯本雛本》(Proto-LXX)是泛指在LXX之前較古老的希臘文譯本;
(3)《Lucian譯本雛本》(Proto-Lucian)是指屬主前一、二世紀(在Lucian的版本之前)一個按巴勒斯坦的希伯來文舊約所修譯的希臘文舊約譯本。這個譯本影響了Lucian的版本;
(4)另一個屬主後一世紀或較早的古希臘文譯本叫做Proto-Theodotion譯本(或稱Kaige recension,因譯文愛用希臘文kaige來翻譯希伯來文的gam而得名);
(5)在耶柔米(Jerome)之日(約主後400年)有三個七十士譯本的版本:俄利根(Origen)的Hexaplaric text,在埃及的Hesychius,以及Lucian的版本。這三個版本合稱為Trifaria Varietas;
(6)俄利根的Hexapla並列了六個舊約經文:希伯來文經文;用希臘文字母逐個字母翻譯希伯來文的經文;Aquila(約主後140年)的希臘文譯文(猶太人採用的希臘文經文);Symmachus(主後二世紀後期)的希臘文譯文;LXX的希臘文譯文;Theodotion(主後二世紀後期)的希臘文譯文。
4. 其他文字:舊約是古代近東的一部分,認識其它古代近東的語言可以在不少地方幫助我們認識舊約
a. 亞甲文(Akkadian,包括亞述文、巴比倫文):
(1)主後1835年於卡曼沙(Karmanshah)發現一塊在崖壁上的浮雕,上有“貝希斯敦碑銘”(Behistun
Inscription),共1200行字,用三種文字寫成(亞甲文、古波斯文,及以攔文)。學者先將古波斯文譯出,透過三種文字之間的比較,繼而掌握了以攔文和亞甲文的奧秘;
(2)亞甲文屬閃族語言,除了有助我們研究同屬閃族語言的希伯來文文法之外,它更有助研究亞述和巴比倫,以及古代其它民族的文獻,從而認識當代的歷史與文化。
b. 蘇默文(Sumerian):在美索不達米亞兩河流域發現的文字,比亞甲文還要早。它不屬閃族語言,但深深影響了亞甲文。它是圖象兼語音的文字,有跟中文相似的地方。蘇默文獻保存了許多古老的記載和傳說,對研究古代文化有幫助;
c. 烏加列文(Ugaritic):屬閃族語言,是在主前十三、四世紀強盛於地中海岸的一個城邦的語言,文獻多屬詩歌體裁、宗教性質,對研讀詩篇尤有參考價值;
d. 腓尼基文:也屬閃族語言,一些腓尼基文的文獻反映了當時在迦南的民生;
e. 摩押文:也屬閃族語言。考古所發現的摩押王米沙(參王下三4-5)的碑文,有助我們探討以色列王暗利跟摩押王米沙的關係。
f. 埃及文:
(1)主後1798年於埃及的羅塞塔發現“羅塞塔石碑”(Rosetta Stone),碑文也是由三種文字寫成(第三世紀的希臘文、民間通用的埃及文,及古埃及象形文)。學者透過三種文字之間的比較,漸漸揭開埃及文的讀法;
(2)認識埃及文除了有助我們認識埃及文獻、文化、歷史、宗教,也有助我們探討一些帶有埃及色彩的舊約經文(例如創世記中記約瑟在埃及,和出埃及記記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經文)。埃及文屬含族語言,但學者認為含族語言和閃族語言也有相通的地方(因語言有共同的來源,參創十一1-9),所以埃及文也會在一些地方幫助我們明白希伯來文的細節。
g. 波斯文:顯然對研讀波斯王國時期的聖經和經外資料會有幫助;
h. 阿拉伯文:是最保守的閃族語言,它保存了許多古老的文法細節,有助我們認識或推敲在希伯來文聖經中一些罕有的文法或讀法。
F. 歷史與啟示
聖經是神的啟示,但它不只是一堆信息。神是在人的生活裡賜下啟示。換言之,神的啟示與人的歷史有著緊密的關係(參歷史書導論):
1. 歷史與啟示不可分割
a. 啟示是在歷史裡賜下
(1)神是真神,是活神。祂會作事,也會說話;祂說話,祂也作事;
(2)神不但真確存活,祂也與人同活,與人交往;
(3)神既關心人的幸福,祂必會將人所需要知道的事情啟示給人知道;
(4)神不但啟示,祂既關心人的幸福,祂也必參與人的歷史,且要在參與歷史之時賜下啟示。
b. 啟示解釋歷史
(1)人的生活可能在兜圈子,但人類歷史不是:歷史是有目的的向前邁進,神要在其中成就救恩,並要將歷史帶到一個終局;
(2)神讓人運用自己的自由和意志去生活,但神對人的歷史和命運不會袖手旁觀。神要在人類的歷史裡有所作為。聖經裡記載著神許多重要的作為。神不但創造人類,也為邁向滅亡的人類預備救恩。祂揀選以色列民、引導以色列國,掌管她的興衰。祂作成救恩,並以新約教會來成就舊約以色列所承擔的任務,祂最後還要帶領世界到它的終局去。這些都是神的作為,但這一切也都帶有意義。祂賜下啟示,讓人知曉自己的命運,明白神作為的心意。祂親自解釋祂的作為的意義,免得人對祂的作為無知、誤解、曲解,甚至將祂的作為歸給偶像假神;
(3)神不但解釋祂的作為,祂還會預言事件,事先指明事件的發展和意義;
(4)事實上,聖經就是充滿著神的作為,也充滿著神的啟示;神在歷史中啟示,為歷史作啟示,也為未來的歷史宣告啟示。
2. 聖經的啟示不是以色列人對自己民族歷史的自我解說。
G. 舊約寫作的性質
舊約固然是神所默示的啟示,但它也是人有意識的寫作。所以舊約可以說是一部神人合作的作品。作為一個寫作,裡面有著涉及神和涉及人的幾方面的性質:
1. 從“啟示”來看─是神學宣告
a. 舊約是神的啟示,意味著它是來自神的心意。神有說話要對人說,有真理要讓人知,祂就賜下啟示,所以舊約可以說是一份宣告神的神學的寫作;
b. 既是神學的宣告,我們就需要有條理的將它的內容加以整理,按主題將它的內容加以勾劃,讓我們有方向和較容易去掌握舊約的信息。
2. 從“文體”來看─有不同體裁
a. 舊約固然是神的啟示,但它是透過人(作者)來啟示,也是在人生不同的環境和層面裡賜下啟示。這樣,舊約的內容就涉及不同的文體(文學體裁);
b. 例如:當神默示人用歷史來啟示祂的心意的時候,作者就會將有關的歷史記錄下來。裡面固然有神的信息,但它總是一個歷史記載,所用的就是歷史或敘事的文體。當神透過人的頌讚來啟示祂的屬性的時候,有關經文很自然就會用上詩歌的文體。有時神為了讓人實在認知自己罪證的確鑿,祂會讓聖經作者將它的話語用法庭的場景和用語來表達,那時就運用了一個法律的文體。舊約裡不同的書卷或段落,有意無意間都運用著不的文體來記述;
c. 要白明舊約,就需要了解經文所用的文體。這涉及到釋經學的範圍了;
3. 從“表達”來看─是文學寫作
a. 舊約作為一部寫作,當中除了有神的成分,也有人的成分。在人的成分那方面,除了上述涉及的文體之外,還一層值得分享;
b. 作者不但在不同的場景裡因應不同的需要,運用不同的文體來寫作,當他要將有關的材料整理成書時,他對他的整個寫作(聖經書卷)是有信息要表達。他會構思如何選取他的材料,他更會構思如何整理鋪排他的材料,以期它的內容與信息都能生動有力的活劃在讀者面前。作者這樣的構思,會表達在經文的寫作結構上;
c. 經文的寫作結構跟文體無直接的關係:
(1)“文體”通常只是涉及個別的經文段落,“結構”不但關係個別段落,更是關係整個聖經書卷;
(2)雖然某種體裁有時也會有某種形式(這是形式批判學所愛強調的),但結構是凌駕在場景所賦與的形式和格式之上。聖經作者仍舊可以在一個文體形式所規限的格式裡,按他的構思來鋪排這個形式或格式所要求的內容,成為一個能夠表達作者的思想或信息的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