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摩西五經概論
A. 摩西五經的名稱
1. “摩西五經”─舊約開頭的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因為傳統說是摩西所寫,所以將他們統稱為“摩西五經”。“摩西五經”這個說法,不但指出作者為摩西,也同時指出它們雖是五卷,但實質上是彼此有著緊密的關係,可以合而為一,表達一個重要而連貫的信息。
2. “律法書”─“摩西五經”又稱為“律法書”,通常是因為它們(尤其是由出埃及記至申命記)記及神所頒賜的許多律法。
3. “訓誨書”─其實這並不是一個新的叫法,不過是要為“律法”一語作詮釋,指出“律法”一語和它所包含的律例,原不是要作為一套生硬冰冷的規條強逼人去遵守;它乃是一套情理兼備的教誨,讓愛神的人懂得依神所喜悅的途徑,在神面前過聖潔蒙福的生活。
B. 摩西五經的作者
1. 如何確定聖經書卷的作者是誰?
a. 我們相信聖經乃是神所默示,經文乃真確可信;所以書卷作者在神的默示裡的自稱自證是可信的;
b. 如果作品有說明作者是誰:
(1)我們接納作者的自證:作者有時會說明是誰寫了該書卷(例如新約的書信)。
(2)補充從經文看內證,看書卷內容如何自證它的作者是誰
(a)例如:書卷的用語、神學思想、生平事蹟自述……等;
(b)書卷的用詞遣字不是絕對的證據,因為同一個作者在不同的處境裡,面對不同的問題,在文法用字、思想表達上,仍會有相當的彈性。
(3)從猶太傳統/教會傳統看外證
(a)書卷的標題(例如舊約先知書開頭的標題)雖然已放在經文裡,其實也算是外證,是傳統對書卷作者的見證;
(b)不錯,猶太傳統/教會傳統等外證並不是絕對的(因為傳統有時甚至會說法不一致);
(c)但若跟作者的自證吻合,可作有力的支持。
c. 如果作品沒有說明作者是誰:
(a)我們要從經文看內證,看聖經如何自證它的作者是誰;
(b)從猶太傳統/教會傳統看外證─雖然不是絕對的,但應該盡量尊重;
(c)從上述分析而作的結論,不應違反或破壞聖經的信仰。
2. 誰是摩西五經的作者?
a. 主張一:現時的摩西五經,如它所是的(包括所用文字和寫作形式;除了例如關於摩西的死〔申三十四章〕和對摩西的評語〔如民十二3〕),全部都是摩西所寫的(保守的看法);
b. 主張二:多位不知名的編修者,經過多時多次多方對經文作出整理修訂而成(批判的看法);
c. 主張三:一位不具名的作者,將摩西和以色列人的經歷編理而成(可以是從不信批判或保守信仰的立場來持這主張);
d. 回應:
(1)最有可能誰是摩西五經的作者?
(a)我們不接納批判、不信、破壞信仰的看法。我們相信摩西五經是一人之作;
(b)雖然五經沒自稱是出自摩西,但不等如它一定不是摩西之作;
(c)舊約不少書卷是以第三身來寫的。
(2)我們仍然可以說摩西是摩西五經的作者
(a)猶太人的經典他勒目(Talmud, Baba Bathra 14b)說摩西是摩西五經的作者;
(b)猶太人傳統補充說,摩西五經最後8節關於摩西去世的經文是由約書亞所補記(Talmud, Baba> Bathra 14b);
(c)摩西顯然會在事奉裡寫下有關的資料,並且他大概不會只是留下許多零碎的片斷,他應該會將他的經歷,和神給他的吩咐和指示,寫成一個卷書;
(d)若論誰有資格和能力寫下摩西五經的內容,摩西會是最有資格和能力的人;
(e)後人當然可以在需要的地方,作出適切(但有限度)的補充。
(3)我們說摩西是五經的作者,並不是證明了摩西是五經作者;而是基於傳統和理性的分析,我們仍舊可以相信摩西是五經的作者。
3. “摩西五經作者”跟聖經的真確性
a. 摩西五經實在並無作者的自證自稱,所以不接納摩西為五經作者的人,理論上並不等同他認為聖經有錯;只要他的釋經結論不違反或破壞聖經信仰,他的釋經就不一定是有問題的;
b. 但如果不接納摩西為五經作者,繼而不相信五經的內容,那就顯然不是我們所能接受的立場了。
4. 對學者批判式研究的回應:
a. 批判派學者曾用不同的方法去處理舊約(參前文“舊約研究概論”裡有關的討論):
(1)來源批判(Source Criticism;或稱底本學說Documentary
Hypothesis)
(2)形式批判(Form Criticism)
(3)傳統批判(Tradition Criticism)
(4)編修批判(Redaction Criticism)
b. 關於“申命記學派/申命記神學”,也參前文“舊約研究概論”裡有關的討論;
c. 研究應有的前提、態度:
(1)雖是研究聖經,批判學者卻通常不以聖經為神權威的啟示,視之為不過是以色列人傳統的產品,因而不信的研究,達致不信的結論,這是很可惜的;
(2)雖然“批判”一語本是中性,批判本身的價值和意義要看從事批判的人用甚麼態度來批判,從而決定那是惡性的批判還是良性的批判;
(3)但在聖經研究的歷史裡,由於批判的學者許多時候都是在從事破壞聖經信仰的惡性批判,所以如果可以的話,我們還是少用“批判”一語來形容我們的釋經研經工作為妙;況且,“批判”一語總是給人一個感覺,我們是將聖經放在人的權威之下;
(4)不錯,我們要敢於面對問題,敢於針對問題來作研究,但不是用批判(不信、惡性批判)的態度來處理。在信仰的前提下,我們是服在神的啟示之下來認識賜啟示的神,以及是在信心裡來研究神所賜的啟示。
C. 摩西生平
1. 我們接納以色列人在主前十五世紀出埃及的日期(參“出埃及記”有關的討論)
2. 摩西在世120歲(申三十四7),在主前1445年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有四十年的日子(主前1445-1405年),所以推算摩西在世的日子(主前1526-1405年):
主前1526年,出生於埃及一個利未人的家庭裡
主前1486年,逃避法老離開埃及到米甸
主前1446年,在何烈山蒙神呼召、返回埃及
主前1445年,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主前1405年初,死在摩押平原的尼波山上
3. 摩西一生以信心(來十一24-30)和忠心(來三5)來事奉,值得我們學習。
4. 摩西晚年一次忽略了要在百姓面前尊重神,導致最終未能進入迦南(民二十2-13),卻成為我們很大的鑑戒。
D. 摩西五經成書時間
1. 摩西五經既為一個整體,它們成書的時間必是彼此相關連。雖然創世記的內容是在出埃及記之前,但寫成創世記的意念大概卻是由出埃及記而起。
2. 雖然神早已揀選了摩西,要藉他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但摩西在離開埃及王宮逃到米甸、然後蒙神呼召返回埃及之前,他大概並未有意要將他的人生經歷寫記下來。
3. 及至摩西返回埃及,經過十災,最後成功帶領以色列人出離埃及;出埃及之後,摩西在曠野路上繼續經歷神的同在和權能,大概就在這段時間裡,他開始寫記他的經歷。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徒七22),他必然有那份寫作的能力與意圖。我們不確定在這些寫記的過程裡,神是否已經默示摩西,但摩西必然是很謹慎的寫作。
4. 在西奈山裡,神吩咐摩西寫上十誡,寫下律法,摩西已經開始用文字表達神的心意。
5. 當然,創世記和出埃及記有可能是摩西在以色列人來到西奈山建造會幕之時(約半年的時間)寫成的(利未記則在會幕完成之後寫成)。
6. 不過,摩西大概沒有想到以色列人要在曠野飄流40年才可以迦南,所以,雖然他會有日記之類的記錄,但更有可能他原沒有打算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前開始書卷式的寫作。但在加低斯巴尼亞之後,他知道在進入迦南之前將是一條漫長的曠野道路,於是在神的感動下,想到要在曠野的日子裡整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
7. 但以色列人出埃及不是一個獨立的事件(出埃及記也不是一個獨立的寫作)。它是回應著神給以色列人的先祖(亞伯拉罕、耶穌、雅各)的應許,而神揀選亞伯拉罕這個家族,又是跟人類在神面前的光景有關,而人神有關係,是因為人乃神所創造。所以,要記出埃及的事蹟,必須由創世開始。所以當摩西要寫出埃及記,他在神的默示下,先要寫成創世記。
8. 這樣,摩西五個書卷的寫成時間大概如下:
a. 創世記大概是在以色列人離開加低斯巴尼亞,開始40年(或說約39年)的飄流日子的早期寫成;
b. 出埃及記就是接著創世記而成;
c. 雖然利未記顯示它的許多內容是在西奈山會幕立起之後,百姓離開西奈山之前就已經寫錄下來,但將這些資料整理成有條理、有結構的書卷,卻不一定是在西奈山下完成的。所以利未記同樣可以是在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巴尼亞失敗之後,又在摩西完成了出埃及記之後而成。摩西要將他在西奈山所得的許多律法啟示,在神的默示下整理成有條理的書卷;
d. 民數記記以色列人在離開西奈、直到40年後來到約旦河東之時。在這期間,摩西大概也作過許多記錄,但民數記的內容顯然是經過選取的,因為40年飄流的日子只佔民數記三十六章經文裡的五章(民十五至十九章)。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後第四十年的正月從加低斯巴尼亞出發往迦南(民二十1);亞倫在第四十年的
e. 申一3說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在約旦河東的摩押平原向新一代以色列人重溫出埃及的歷史,並從中重申神給他們的律法和應許警告。摩西在出埃及後第四十年十二月初一左右死。這樣,申命記大概就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四十年的十一月裡寫成。
9. 我們接納主前第十五世紀出埃及的看法(參出埃及記有關的討論),以色列人是在主前1445年出埃及,主前1444年到加低斯巴尼亞。這樣,摩西五經的寫成時間大概如下:
a. 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大概是相繼寫於主前1444年及其後的幾年裡;
b. 民數記:大概寫於主前1406年9-12月間;
c. 申命記:大概寫於主前1405年1-2月間。
10. 摩西寫摩西五經,除了有神直接的啟示外,他還需要整理前人的資料(創世記),以及整理他自己先前的記事(出埃及記至申命記)。在這些過程裡,神必然保守了他的寫作正確無誤,不但記事真實準確,神的律法和信息也確實無誤。
11. 我們不否認摩西五經裡有些內容不是出自摩西之手,而是後人的補充:
a. 關於摩西的死的記載(申三十四章),顯然不會是摩西自己事先寫下的;
b. 對摩西的高度讚許(民十二3“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大概不是摩西自我的稱讚;
c. 提到以色列後來有王(創三十六31),也有可能是後人補充的一句說話
─但這無礙我們說摩西五經整體而言是摩西之作。
E. 摩西五經整體結構
1. 個別獨立性
a. 個別書卷有它本身的寫作結構;
b. 個別書卷也在“與神同在的安息”這個聖經神學主題上有各別的重點;
c. 參下面各書卷註解時所作的分析討論。
2. 五經一體性
a. 聖經本身的見證:例如舊約先知、新約,都以五經為一體、一個單元
(1)先知的信息通常是訴諸“律法”,而不是訴諸五經中的某一卷;
(2)新約稱五經為“律法”或“律法書”;
b. 猶太人傳統將這五卷歸為一卷,原因可能是它們:
(1)都跟摩西有關;
(2)都跟一些基礎的神學主題有關;
(3)都跟律法有關。
c. 五經本身有一個全盤的結構思路(當然在更高的層面上,整個舊約也是一個整體,甚至整本聖經也是一個整體)。
3. 建議五經一體的思路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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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一1至二3 |
論創造與安息:神賜人安息的心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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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二4至民 |
記述人在重尋失落了的安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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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第三階段 |
第四階段 |
第五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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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二4-25 |
開始 (重述創造 與安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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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三 |
失落 (犯罪 被逐樂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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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四1-2 |
期待 (該隱) |
開始 (該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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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四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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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 (殺亞伯 被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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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四25至 五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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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 (塞特/ 以挪士) |
開始 (塞特/ 以挪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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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六至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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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 (犯罪 與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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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八1至 九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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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 (方舟/ 挪亞一家) |
開始 (方舟/ 挪亞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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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九18至 十一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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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 (巴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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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十一10至五十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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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 (閃/ 亞伯拉罕) |
開始 (閃/ 亞伯拉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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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1至 十二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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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 (受奴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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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十二33至 民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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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 (出埃及) |
(出埃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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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十三至 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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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一至 三十四 |
複述出埃及經過:人期待失落的安息(在摩押平原準備入迦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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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結構大綱
我們可以將上面的結構圖整理成如下的一個結構大綱:
A. 論創造與安息:神賜人安息的心意(創一1至二3)
B. 記述人在重尋失落了的安息(創二4至民三十六)
第一階段:由創造到失樂園
1. 開始(創造→安息)(創二4-25)
2. 失落(犯罪被逐樂園)(創三)
第二階段:由該隱出生到被逐
1. 期待裡再開始(該隱)(創四1-2)
2. 再失落(殺亞伯被逐)(創四3-24)
第三階段:由塞特到洪水
1. 期待裡再開始(塞特/以挪士)(創四25至五32)
2. 再失落(犯罪與洪水)(創六至七)
第四階段:由挪亞方舟到巴別城塔
1. 期待裡再開始(方舟/挪亞一家)(創八1至九17)
2. 再失落(巴別)(創九18至十一9)
第五階段:由亞伯拉罕到在埃及受奴役
1. 期待裡再開始(閃/亞伯拉罕)(創十一10至五十26)
2. 再失落(受奴役)出一1至十二32)
第六階段:由出埃及到在曠野飄流
1. 期待裡再開始(出埃及)(出十二33至民十二)
2. 再失落(不信而飄流)(民十三至三十六)
C. 複述出埃及經過:人期待失落的安息(在摩押平原準備入迦南)
5. 結構分析
摩西五經可以分為三個大段落:
A. 論創造與安息:神賜人安息的心意(創一1至二3)
B. 記述人在重尋失落了的安息(創二4至民三十六)
C. 人期待失落的安息:在摩押平原準備入迦南(申一至三十四)
頭一個大段落(A段)記神六日的創造,但以第七日的安息為它的高峰和焦點。人固然是所有受造物當中的傑作,但安息是在人受造之後,成為整個段落的記載最後的高潮。這份安息本屬於神,但卻是期待人在與神同在當中去分享。人受造後,也就開始在與神同在當中分享這份安息。
第二個大段落(B段)記人類犯罪後在神的恩典中重尋那份失落了的安息。不過我們看見,在這個尋找安息的過程裡,主動的是神而不是人。人屢次失敗,但神總是在人每次失敗之後都為人預備救法和出路。在在看出A段裡所謂神的安息,確是祂要為人類預備的安息。祂要將安息賜給祂所造的人,直到人能接受和享受。
第三個大段落(C段)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去到約旦河東,準備進入神所應許的迦南。雖然我們在今日知道,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因為仍舊對神沒有真正的信心,他們身在迦南而心未得著神所要賜的安息,但從摩西當日的角度來看,得以進入迦南,就是得著神所應許之地,也就是得著應許地所要賜與的安息,一份與神同在的安息(進迦南預表得安息;來四)。從這個角度來看,雖然以色列人還未得著安息,但安息已經是快要得著了。這樣,C段複述出埃的重點(申命記),期待進入迦南、重得六日創造後第七日的“安息”。所以,C段多少是對應著開頭的A段,造成前後一個對稱的結構。當中的經文,是由失落安息進到重得安息的橋樑,當中的主體,是出埃及時殺長子之災所帶出的逾越節,以致出埃及成了的“救贖”的象徵。換言之,是神所預定和制定的救贖,使失落了安息的人重新得回安息。這個也成了後來新約的主題。
除了前後A段和C段對稱之外,第二個大段落(B段)本身有一個平行的結構:
(1)首先,第二個大段落可以分成六個段落,每個段落都依次平行的記述人在重尋安息的歷史上的一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再)開始尋找安息→(再)失落安息→(再)期待安息”的次序(在此,由於一個階段的結束〔“期待”〕即為下一個單元的“開始”(因而造成一個循環的過程),所以我們在編寫B段部分的大綱時,就將“期待”和“開始”簡化,將有關經段記作一個新階段的“開始”)
(2)其次,第一個階段記原世界的開始;第四階段記世界的再開始。第二和第三個階段,以及第五和第六個階段,記有關主題在先後兩個世界裡的發展。
此外,若將前文分析的A段和C段也算作整體五經的段落,即前後共八個段落,那麼,我們看見頭尾有著對應的記載:
(1)開頭兩個關於創造的記載(創一1至二3;創二4-25)
(2)最後兩個關於進入迦南的記載(出十二33至民三十六;申一至三十四)
至於“與神同在的安息”與“有神同在的土地(應許地)”的關係和它們在五經裡的情形,參上文“舊約神學概論”有關的討論。
〔補充一點:我們看見人類六個尋找安息的循環,[1]跟神六日的創造多少又有一些對應的地方。我們或者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看五經的鋪排結構:
A. 六日創造(創一)
*三日一組(兩組記載)
1. 第一日至第三日創造(創一1-13)
2. 第四日至第六日創造(創一14-31)
B. 人已經進入安息(創二1-3)
C. 六個循環(創二4至民三十六)
*三個一組(兩組記載)
1. 第一個至第三個循環(創二4至七)
2. 第四個至第六個循環(創八至民三十六)
D. 人期待進入安息(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