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緒言
1. 民數記的書名:希伯來文聖經按當時的作法,以全書開頭的字詞(在民數記為開頭的第四個字“b~midvbar”)作為它的書名。“b~midvbar”是“在曠野裡”(“in the wilderness”)的意思。選取這第四個字(而不是開頭的第一個字“way~dvabb4r”“他說”)作為書名,似乎是經過思考的。一方面可能是免得它跟利未記的書名(“他呼叫”)相似而混淆,另一方面“在曠野裡”這個字詞總指出了民數記的一個重點,就是裡面記載了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40年的始末。
2. 本書在《七十士譯本》叫作Arithmoi(“Numbers”,“數目”的意思),是因為它在第一章和第二十六章記載了摩西先後兩次數點民數。英文聖經依《七十士譯本》稱本書為Numbers,中文聖經亦繼而稱它為“民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