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緒言
1. 傳道書的書名:在希伯來文聖經裡是以傳一1的q0heletv(“傳道者”)為書名;在《七十士譯本》叫做ekkl4siast4s;英文直譯作Ecclesiastes;在中文聖經為“傳道書”,意指“傳道者所寫的書”,或是“傳道者的信息的書”。
2. “傳道書”跟主前二世紀猶太人的次經“傳道經”(Ecclesiasticus)不同。
3. “傳道者”(q0heletv,傳一2、12,七27,十二8、12)是“召集者”的意思,指“召集會眾以作教導的人”,但從經文的內容來看,它顯然不是指一個實在的集會場景;它不過是一個象徵說法,以表示傳道者有說話訓眾。
4. 中文聖經依《七十士譯本》的做法,將詩歌智慧書作為一個獨的類別,傳道書就是放在詩歌智慧書的類別裡,在箴言書之後。但在希伯來文舊約正典裡,我們稱做詩歌智慧書的,是放在正典的第三部分“寫作”裡,所以傳道書也是放在第三部分“寫作”裡,但是在雅歌之後,在我們稱做詩歌智慧書的最後的位置(詩篇、約伯記、箴言〔路得記〕、雅歌、傳道書)。
5. 對人生意義的探求是人類共有的興趣。稱做“巴比倫的傳道書”(ANET,頁438-440)的,就是古代近東的其中一個文學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