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緒言
1. 何西阿書的書名:何西阿書在希伯來文聖經裡是以它的作者或傳達書中信息的先知“何西阿”(H-%4`<)為書名;在《七十士譯本》叫做>Os4e;在英文聖經裡叫做“Hosea”,在中文聖經為“何西阿書”。
2. 十二小先知書在《七十士譯本》裡的先後次序為:
何/摩/彌/珥/俄/拿/鴻/哈/番/該/亞/瑪
a. 首先是被擄前主要針對百姓的書卷,由長至短,由北國到南國:何/摩/彌/珥;
b. 跟著是被擄前主要針對外邦的書卷,由早至晚:俄/拿/鴻/哈;
c. 然後是被擄前一併針對百姓和外邦的書卷:番;
d. 最後是被擄後主要針對百姓的書卷,由早至晚:該/亞/瑪。
3. 猶太人有傳統說十二小先知書是由一個領袖集會所寫(Talmud, Baba Bathra
4. 何西阿其人其事:
“何西阿”一名是“拯救”的意思(亦即約書亞、何細亞、耶穌的名字)
a. 是備利的兒子(我們對備利別無所知;有認為他可能也是個祭司);
b. 當(南國)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
(北國)耶羅波安二世作以色列王的時候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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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國 |
耶羅波安二世 |
撒迦利亞 |
米拿現 |
比加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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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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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加 |
何細亞 |
(北國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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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國 |
烏西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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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坦 |
亞哈斯 |
希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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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由耶羅波安二世登基單獨作王(主前789年)到希西家死(主前686年),前後共104年。何西阿大概不可能事奉超過100年。又鑒於雖然何西阿書預言到北國的敗亡(例如:何三4,十7),何西阿書沒有顯示當時北國已經亡國或撒馬利亞正在被困,何西阿的事奉大概是到北國亡國之前幾年為止;
d. 看來何西阿是在耶羅波安二世在位的後期蒙召作先知,到北國亡國之前幾年。假設何西阿在耶羅波安二世第三十五年(主前766年)開始事奉,到何細亞第五年(希西家參政第三年,主前726年),何西阿就事奉達40年之久了;
e. 何西阿是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跟北國的阿摩司和南國的以賽亞和彌迦同期;書中雖然也有提及南國猶大的地方,但主要是針對北國以色列,事奉時期也以耶羅波安二世在位之時為主(何二2-5、8-13,四1-19等經文也反映耶羅波安二世期間的繁榮與罪惡)。以色列人的問題:偶像敬拜,政治混亂,離棄他們的神(參王下十四23至十七41);換句話說,以色列人是個在屬靈方面的淫婦;
f. 神真的吩咐何西阿娶淫婦歌篾為妻?有不同的看法:
(1)象徵而已:寓意故事似的吩咐,其實不需要何西阿照著去做;
(2)實在事件:需要何西阿照著去做。幾個可能的情形:
(a)或者:歌篾在婚前已經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妓女;神叫何西阿娶淫婦歌篾為妻,是要藉此教導以色列人屬靈的功課;
(b)或者:在娶為妻時歌篾仍是貞潔的,但她品性已有淫亂的傾向,所以很快就暴露出她這方面的問題,像以色列人那樣;
(c)或者:在娶為妻時歌篾仍是貞潔,經文的用語也不在她品性有淫亂的傾向;經文不過是從後事的角度來形容她,就是因她後來變節淫亂,所以事先稱呼她為“妓女”─何三1-3就說到她婚後淫亂而離開何西阿。
(3)解作實在事件應為較可取的做法:
(a)其中第一種說說法最為自然和可取。在聖經裡,神也只曾命令祭司不可以娶淫婦為妻(利二十一7,14);
(b)關於說何三1-3暗示歌篾婚後因淫亂而離開何西阿,參該處註解。
5. 書中內容主要是用詩歌體(這是先知書常用的文體),但何一2-9和何三1
6. 第一人稱(神說話)和第三人稱(先知說話)的信息,在書中穿插交織。
7. 在何四至十三章裡,信息的引介語只見於何十一11b(“這是耶和華說的”;何九10“主說”,九15“耶和華說”,都是《和合本》譯者所加;何六4“主說”也是譯者所加,應該下加點號),可見段落信息前後連接,有時難以確實的劃分段落的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