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緒言
1. 那鴻書的書名:那鴻書在希伯來文聖經裡是以它的作者或傳達書中信息的先知“那鴻”(Nah*
2. 那鴻其人其事:
a. “那鴻”一名是“安慰”或“憐憫”的意思(猶大正受亞述的威脅,需要安慰);它可能是“尼希米”(N~h*em~y2,“主安慰”)一名的縮寫;
b. 主耶穌家譜裡有“拿鴻”一名(Naoum,路三25),但應該不是先知那鴻;
c. 家鄉是伊勒歌斯(Elkosh),但位置不確定:
(1)有謂伊勒歌斯是在尼尼微城附近:
(a)先知對亞述熟識,似曾在當地生活過;
(b)先知大概為北國王室中人,可能在北國亡國之時(主前722年)一同被擄到該地;幾十年後在該地宣告亞述的將亡,最後也死在那裡;
(c)據說尼尼微城附近的阿古施(Alkush)有那鴻的墳墓;
(d)不過,經文應該是以那鴻在以色列地的家鄉來稱呼他。這樣,伊勒歌斯應該是在以色列境內。
(2)有謂伊勒歌斯就是加利利境的“迦百農”:
(a)書中顯示他對北部地方熟識(提及迦密、利巴嫩、巴珊;鴻一4);
(b)有謂“迦百農”是“那鴻之城”的意思,原名伊勒歌斯,後因那鴻而改名為“迦百農”,以作記念。
(3)有謂那鴻關心南國猶大的勝利,應該是個南國的人。但這不能作定論:
(a)北國先知也可以為南國說話(例如:何西阿);
(b)南國的阿摩司責備北國的權貴,並不證明阿摩司是北國先知;
(c)舊約先知總是看見神透過南國來成就最終的得勝。
(4)我們並不確定伊勒歌斯的位置。
3. 事奉年日:
a. 亞述王亞述巴尼帕(Asshurbanapal,主前668-627年)曾在主前663年攻陷埃及的首都挪亞們(No-Amon,即底比斯Thebes)
(1)鴻三8-10引述該事,表明事件已經過去;
(2)人對事件似乎記憶猶新,表明是不久之前的事;但不能確定是在多久之前。
b. 尼尼微在亞述巴尼帕於主前627年死後開始衰落,在主前612年亡國:
(1)那鴻書說尼尼微仍驕恃她的強盛;
(2)那鴻應該是在尼尼微仍然強盛之年(明顯衰弱之前)發出審判信息;
(3)這樣,那鴻大概是在主前627年之前傳講那鴻書的信息。
c. 這樣,那鴻大概是在主前663-627年的幾十年期間,在亞述巴尼帕仍作亞述王之時事奉;可以假設那鴻約在主前650年前後事奉;
d. 那鴻書未提及猶大惡王瑪拿西(主前686-640年)之惡事:
(1)這不等於那鴻必須是在瑪拿西之前,因為先知針對的不是猶大而是亞述;
(2)代下三十三12-13說到瑪拿西被擄獲釋返回猶大後痛悔前非,時間大概是在他在位第四十八年(主前647年)。雖然他的罪是猶大最終亡國的一個主因,但神仍然悅納他的悔過。如果那鴻的事奉是在瑪拿西痛悔之後,那鴻不去提瑪拿西的惡事,也是可以明白的。
(3)說不定神在這個時候透過那鴻宣告亞述的敗亡,其一的原因就是瑪拿西的悔改;
(4)如果是這樣,那鴻就有可能是在主前645年前後事奉(即猶大王瑪拿西第五十年前後);但這個不確定。
e. 也有認為那鴻可能是在約西亞在位(主前639-609年)的早年裡事奉;先知西番雅也預言尼尼微的滅亡(番二13)。西番雅大約在主前639-622年間事奉,那鴻有可能是在主前630年左右事奉;但這個也不確定;
f. 這個時期的猶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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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前 |
猶大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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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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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拿西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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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西家 35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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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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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拿西 9 瑪拿西 9 |
登 |
希西家 43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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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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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拿西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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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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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拿西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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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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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拿西 47 |
(被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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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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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拿西 48 |
(悔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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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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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拿西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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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
亞們 1 |
登 |
瑪拿西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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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
亞們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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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西亞 1 |
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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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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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西亞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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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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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西亞 18 |
(宗教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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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鴻一1的標題直譯作“論尼尼微的默示,就是伊勒歌斯人那鴻所得的默示書”,說明那鴻書是一本“書”,透露那鴻是個以文為本的先知:
a. 別的先知都要走到聽眾當中,首先透過宣講信息來事奉,其後才整理信息成書;
b. 那鴻卻是一開始就以文字來說話,不用首先走到信息的對象(亞述人)當中去宣告他的信息。
5. 有謂鴻一2-8是一篇不完整的字母詩,但看來不是字母詩的可能性居多。